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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金融机构市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存款利率人民银行总行存款准备金利率再贴现利率卖方信贷城乡

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也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货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6.12%提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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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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