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管理支付系统系统运行管理市中心支行银行资金营业管理部自动质押融资清算账户支
摘要:<正>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恢复投资者用资金申购新股发行方式的相关工作安排,减轻投资者申购新股导致银行资金大规模转移对资金流动性的影响,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现就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系统运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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