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信贷总量营业管理部货币政策城市商业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商业信贷结
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度控制货币信贷总量,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执行7%存款准备金率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有关外资金融机构,将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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