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国家外汇管理局营业管理部汇款人清算行解付发卡银行资本和金
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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