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晓晴在家上学合法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
摘要:'在家上学'渊源于学校义务教育的种种弊端,并诉求通过家庭教育方式给适龄儿童一种更适合其个性发展的义务教育,而合理不合法的现实窘境则阻碍了'在家上学'的有益探索,也不利于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准入、服务、监督、评价和退出机制,是实现'在家上学'合法化的关键。唯有如此,'在家上学'方可成为学校义务教育的法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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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季刊)创刊于2011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CN刊号为:11-5978/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主要发表教育领域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为综合性教育理论季刊;它囊括了反映国内外教育发展的重要理论、重要政策和实践问题的学术论文,调查实验报告,政策报告,对特定时期国内外教育理论研究进行回顾、总结和前瞻的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及有学术品位的教育经典和新教育图书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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