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增强责任担当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作者:王程农民工作劳有所得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获得应有回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具体实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保障工资支付、惩处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CN:11-594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时党和国家劳动保障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准确传达劳动保障重要工作部署,权威解读劳动保障最新政策法规,全面报道各地劳动保障工作的最新动态,深入探讨劳动保障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是党政领导干部、劳动保障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学术研究机构掌握与了解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必备读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