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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不能随意撤销

作者:颜梅生录用通知书财务经理合同期限要约人招聘广告士正违约责任劳动合同不可撤销日向

摘要:<正>案例1:一家公司因需要财务人员,通过媒体了招聘广告,阙女士经过笔试、面试后脱颖而出,公司于2014年1月2日向阙女士发出了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明确了阙女士的职位为财务经理,月薪为6800元,合同期限为2年,并要求她在15天内前往报到。阙女士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当即向公司表达了接受这份工作的意思,并表示尽快前往公司就职。随即便向原单位提交了辞呈并支付了5000元违约金。当阙女士正准备前往新公司报到之际,却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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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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