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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伤残职工合同应给予补偿

作者:童琳事实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与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年限

摘要:<正>[案例]刘某与某水泥厂于2002年10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05年刘某因工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水泥厂为刘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津贴。医疗终结后,水泥厂安排刘某工作。2006年3月,水泥厂要求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而未签订,水泥厂以此为由通知刘某自2006年4月11日起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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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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