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扶贫开发工作纪实小康法律责任
摘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尽快解决脱贫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立法来规范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2016年3月24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范围和标准、规划和计划、措施、项目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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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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