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同期声审议育种技术植物新品种权种业发展合法权益育种方式
摘要:鉴于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种业发展密切相关,应该在种子法中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内容。特别是,随着育种技术的发展,育种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改变原始品种的个别性状以获得新品种,其育种过程与真正的原始创新不可同日而语,并且获得的新品种也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变,但却能以此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这种修饰性的育种方式不利于保护原创育种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育种水平的提高,应当加以区别。——张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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