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昌立法决策社会调控价值取向地方性法规人大立法立法项目法规草案计划确定建议项目立法活动
摘要:近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主要做法是:紧紧抓住法规立项的主动权法规立项是立法决策的前提,决定立法的价值取向和立法功能的发挥。把握法规立项的主动权,加强法规项目的统筹安排,变被动"等米下锅"为主动"选米下锅",是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基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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