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细花加班费征税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劳动收益国家统一休息时间工作时间
摘要:对辛辛苦苦挣来的一点加班费还要征税,很不合理!国家税务总局应该修改规定,将加班费纳入免征个税范畴。 加班费是八小时之外的额外劳动收益,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范畴,不应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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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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