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平 宋红勤绿色生命水环境保护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保护条例立法保护
摘要:水是生命之源,加强水环境保护是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2012年2月1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福建省河流众多,河网密度大、面积广,流域自成体系。《条例》针对福建流域水环境的现状和特点,改变以往只对单一流域进行立法保护的模式,制定了全国第一部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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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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