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传卿食品安全法协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执法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副委员长法律实施
摘要: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9年9月至11月,由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陈昌智、桑国卫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法律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24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在此,特摘发几位委员的审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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