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浩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委员会国计民生安全关系白克明主任执法检查
摘要: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5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从今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分赴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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