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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云之狱”看北宋变法之争

作者:赵晓耕 赵启飞变法北宋山东烟台司法官员犯罪事实刑法志宋神宗地方官

摘要:一件众议频繁的寻常命案 《宋史·刑法志》记载了一个著名案件“阿云之狱”。此案发生于宋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登州(今山东烟台、蓬莱一带)地方官奏报当地有一个叫阿云的女子,在母亡服丧期间被许聘给一韦姓男子,她因嫌恶韦某丑陋,谋杀韦某但没有将其杀死,据说是仅断其一指。当司法官员已经怀疑是她,决定将要审问她的时候,她供认了犯罪事实。此案因属于性质严重的命案而被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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