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恩美自治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组成人员北川单行条例羌族文化自治县地震
摘要:按照惯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治法规的会议上,报批法规的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起草人员应当到会,听取并解答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惟有这一次,北川人没有来,一位也没有来,知情的同志沉痛地告诉我,负责起草条例的那位同志已经不幸在地震中罹难了,这部条例可以说是经过反复修改后的遗作。我无法接受现实,仅仅20多天前,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培训班上,我们还谈笑风生,他热情地邀请我去北川讲课或调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怎么会失言?我仍然坚信,那张年轻的笑脸绝不会消失!——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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