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来燕中美教育教育行政执法执法依据
摘要:中国、美国分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在教育执法依据方面有很多相同点,都制定了许多关于教育的成文法。我国教育立法规定非常明确,易于掌握,但是有的法律条文空泛,缺乏可操作性;而美国在教育方面有联邦法律、州法律和众多的判例法,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很难掌握,但易于解决实际教育行政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教育平等法》、《教育经费法》等重要教育法律,也应加快修改现有教育法律法规中过时、空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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