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鑫源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境外羁押刑期折抵
摘要:在我国的引渡合作中,被请求国应我国之申请而对被引渡人采取羁押措施,此羁押期间应当在我国的审判中折抵刑期;非法移民遣返中,如果外逃人员人身自由被限制或剥夺是由于我国向潜逃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所致,则外逃人员被遣返回国受审时其在潜逃国羁押期间应当折抵刑期;在异地追诉中,外逃人员在潜逃国被判处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被驱逐出境,当外逃人员再次返回我国后因同一行为被定罪量刑,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将被告人在外国的刑期折抵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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