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雁民 张煜江苏系统晚期清代布政使江宁银江南
摘要: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开始实行江南省左、右布政使的分治,以左布政使驻江宁,分置右布政使驻苏州。到康熙六年(1667),江南省内分治的左、右布政使按照驻扎地江宁、苏州之名而称为江宁、苏州布政使。由于当时江南省所属之安徽和江苏尚未分立,所以江宁布政使还兼管安徽地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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