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凡低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仿冒遭遇保护产品型号终审判决股份公司不正当竞争
摘要:2005年11月11日,对于杭申控股集团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其集团公司下属的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红申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起诉浙江之江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之江电气有限公司持续17个多月的围绕产品型号为主的知识产权侵权案终于有了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中指出,浙江之江电器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生产产品中使用杭州之江股份公司生产的“HS”系列产品型号,并使用与杭州之江股份公司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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