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闯拍卖行股权投资法人股非上市公司最高人民法院竞买人司法解释股份制企业强制拍卖国有股
摘要:引言股权拍卖是一项特殊的业务领域,其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其拍卖方式既不同于有形标的的拍卖,也不同于无形资产的拍卖。十多年来,我国股权拍卖的发展,走过了一段艰难的道路,遇到过制度的限制和有关部门的禁止,最终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上市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8号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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