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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拍卖:委托人要有执行力

作者:钱德才在建工程拍卖公司拍卖行房地产开发房产公司扬州市买受人委托方房地产管理监理单位

摘要:扬州市房管局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改制.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其全资公司,被列入了改制行列。该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处约17000m2的在建工程将通过拍卖处置。扬州星光拍卖行作为拍卖方获得拍卖该标的权利后,调查了解到甲房产公司欠规划、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国土部门等多家规费及债务.而且土地面积尚未分摊(该宗地为整体开发项目之一)。因此,星光拍卖行建议扬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本次拍卖委托方,并在拍卖合同中承诺:委托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证明的相关手续;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此前的规费及工程款与买受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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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

《中国拍卖》(CN:11-548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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