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胜春房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拍卖业务租赁合同抵押人所有权人例外情形民法原理担保法租赁物
摘要:<正> 根据民法原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指不动产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转移期间的原租赁合同关系不变的理论原则。《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例外情形应当排除,比如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原租赁关系解除。房产类是拍卖业务的重要标的之一,本身经常存在租赁关系,这对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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