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设备拍卖法律纠纷的预防

作者:王志良性差异型号规格人员素质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方拍卖业务拍卖现场拍卖委托工商部门许可条件

摘要:<正> 机械设备拍卖往往不同于其他物品的拍卖。设备拍卖会因数量多、品种杂、购时早、使用时间长,或自制、或原购置时就是二手货等,会存在型号规格不清、数量不准、产地不明、功能性差异、质量不一等情况;此外又由于参加拍卖的人员素质不一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就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拍卖企业在设备拍卖中,如果稍微考虑不周,或者在某个环节存在疏忽,就可能会吃"官司"。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拍卖

《中国拍卖》(CN:11-548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