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涛; 王凤海除斥期间拍卖人法律关系恶意串通买受人拍卖法三人竞买人行政管理局时效关系
摘要:<正> 不久前,湖北省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当地新闻报纸上以公告的形式对五年以前的一起拍卖宣布拍卖无效,理由为第三人(被执行人)认为拍卖中存在恶意串通。所谓第三人即指在拍卖中除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第三人与拍卖人不具有因拍卖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这一现象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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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CN:11-548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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