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拍卖公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者:季涛拍卖公告拍卖活动拍卖标的强制性规定理性诉求宣传作用诉求点起拍价注目率

摘要:<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公司在拍卖会之前必须拍卖公告,而且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显然,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拍卖公告是一个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拍卖活动也往往要通过拍卖公告去发现买家,拍卖公告自然同时也要起到广而告之的宣传作用。拍卖公司如何处理好在报纸上"公告"和"广告"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拍卖

《中国拍卖》(CN:11-548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