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祥智奥地利学派石油产业米塞斯商业组织廉价政府中国合作经济盈余分配路德维希农业产业研究报告
摘要:1947年,作为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的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撰写了研究报告《石油产业中的合作社》一文,对当时的合作社现象进行了猛烈抨击,尤其是对政府给予合作社减免税收的合理性进行了质疑。认为:“合作社类型的商业组织只有在放弃了它今天享有的特权后,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只有在合作社有能力不靠税收减免、廉价政府信贷及其他照顾错误地维持自己的生存,合作主义才能被视为自由社会中一种做生意的正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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