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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阶段性评价

作者:窦吉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阶段性评价铜山县合作医疗基金年人均基金使用金标准医药费农民财政

摘要:1方案简介 1.1基金标准、管理与使用 合作医疗基金标准为年人均30元,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县财政统管.县财政局建立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式运行的方式.基金使用采取县(5元/人年)、镇(25元/人年)两级定额包干,总额指标控制的方法,确保年度收支基本平衡.镇级定额包干年人均25元用于本镇参合农民门诊和在各级医院医药费在5 000元以内部分的补偿,县级定额包干年人均5元用于参合农民在各级医院医药费5 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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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CN:11-5269/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以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传播卫生管理科学理论、展示卫生管理研究成果、交流卫生管理改革经验,以推动卫生管理政策转化、促进卫生管理学科建设、提高卫生管理决策水平,为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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