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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利用“买卖不破租赁”逃债,银行怎么破

作者:林森买卖不破租赁其他债权人恶意串通租赁权租赁合同被执行人经济运行规则承租人

摘要:债务人恶意利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与第三人建立虚假租赁关系,或与其他债权人签订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抵债、担保等性质的合同,给银行清收债务增添了诸多困难法律上确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弱势承租人的权益,确保承租人不因所有权发生变动丧失租赁权,同时使缔约行为更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但是,当前该项原则却被一些银行债务人(被执行人)恶意利用,他们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建立虚假租赁关系来规避、对抗执行,或与其他债权人签订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抵债、担保等性质的合同以逃避债务追偿,给银行清收债务增添了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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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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