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林发; 李文辉县级联社农信社转变职能一级法人体制法人管理产权关系服务功能地方政府
摘要:自2005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农信社改革以来,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改革总体要求,全国农信社由县乡二级法人管理变为县联社一级法人体制。但是,从当前管理体制运行现状看,县级联社已经形成事实上的经营与管理分离,权与责分离,此种情况也使得基层社各类业务的办理效率相对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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