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志容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组织形式审计保险价值
摘要: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是以组织形式为基础和前提的,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其法律责任也随之变为无限责任。因此,在事务所不同的组织形式下,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也明显不同,并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息息相关,本文利用事务所转制来检验其审计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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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CN:11-40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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