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爱军农民合法权益农地产权保护厘定权力制衡机制市场经济需要收益分配机制农地所有权
摘要:科学厘定农地产权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前提。当前,我国农地产权存在农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地使用权不完整与不稳定、农地转让权界定不明晰等主要问题。因此,重新确认农民的所有权主体地位、健全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权力制衡机制、确立农地转让权的财产权地位和转让权的物权地位、健全农地征收收益分配机制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对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内部审计》(CN:11-40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2191 评论 61
人气 26607 评论 62
部级期刊
人气 26612 评论 45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21452 评论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