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教育活动事故风险控制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教育心智活动人身风险注意义务学校事故
摘要:学校通过组织必要的身体和心智活动,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其素质,但同时也存在着发生人身风险的可能性。孙战民在《论学校教育活动的风险与控制》(2005年第12期《现代中小学教育》)一文中,指出绝不可能仅仅为了学生的安全而限制或禁止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前提是开展教育活动要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做到既实现教育活动的开展,又能减少或降低学校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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