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晖通用航空监管要求放管结合民用航空局分类管理大力推进政策性行业主管部门
摘要: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大力推进通用航空发展上坚持“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见实效的政策性举措。开展通用航空法规体系中重构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放管结合,以放为主”,首先要明确哪些该“放”哪些还要“管”。不同的管理事项,“放”的程度因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不同会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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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CN:11-4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用航空》是研究民航发展的重大问题、宣传中国民航政策法规、报道行业重要工作动态、展示中国民航企业形象的重要阵地;是中国民航权威统计数据、进行行业前景分析的重要媒介;是交流国际国内民航业信息、介绍民航先进管理经验和最新航空技术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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