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楠适航文件原始设备制造商现状修理维修机构航空器民用航空
摘要:航空器交付至营运人后,保持航空器的安全与高效的运行就成为营运方的责任。营运人依照原始设备制造商(0EM)提供的并且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认可的持续适航文件对航空器进行正确的维修,以使其满足持续适航。当持续适航文件无法解决营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营运人或者维修机构将详细内容提供给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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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CN:11-4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用航空》是研究民航发展的重大问题、宣传中国民航政策法规、报道行业重要工作动态、展示中国民航企业形象的重要阵地;是中国民航权威统计数据、进行行业前景分析的重要媒介;是交流国际国内民航业信息、介绍民航先进管理经验和最新航空技术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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