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静警用直升机国家航空器公安部中国政府飞行员
摘要:2003年8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文件,将警用直升机的属性正式确定为“国家航空器”,并规定:其飞行保障归口纳入军航保障系统,飞行管制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就中国发展警用直升机的背景与经历,记者于6月1日采访了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陶军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用航空》(CN:11-4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用航空》是研究民航发展的重大问题、宣传中国民航政策法规、报道行业重要工作动态、展示中国民航企业形象的重要阵地;是中国民航权威统计数据、进行行业前景分析的重要媒介;是交流国际国内民航业信息、介绍民航先进管理经验和最新航空技术的窗口。
部级期刊
人气 149434 评论 65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47193 评论 50
人气 37358 评论 57
人气 31301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