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国有仓储物流违法行为人民政府
摘要: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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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经济》(CN:11-310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粮食经济》为经济刊物。旨在为粮食主管部门研究和决策粮食问题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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