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其旺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农民积极性农产品结构调整空间托市收购执法力度流通政策
摘要:1.加大粮食生产流通政策的执法力度。一是加强粮食用地保护,在计划之内用于二三产土地和用于农产品结构调整需要外,禁止将农田用于花卉苗木等非农产品生产环节,禁止土地摞荒。二是各级政府完善托市制度,进入财政扶持,保障农民余粮全年都能够享受托市收购,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三是建议各级粮食协会向中央反映,提高粮食进口关税,保障种粮农民积极性,提高土地复种率,提高粮食自给水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