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享受分流安置粮油产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特色农产品粮食加工企业骨干筹集区县政府
摘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享受七条优惠政策。一是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享受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二是进一步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的国有骨干粮食加工企业。三是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政府统筹考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