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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退(离)休干部在老促会兼职问题的一点建议

作者:彭绍柏兼职问题领导干部老促会社会团体额外利益中组部老同志编辑部

摘要:编辑部:去年6月,中组部发出文件,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笔者认为,作出如此规定,是完全必要的,是党组织对退(离)休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老同志们从内心表示拥护,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贯彻执行。有一个问题,老促会在理解和执行上不大好把握。中组部文件第三条规定,“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和获得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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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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