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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五保”工作的误区

作者:吴志清五保供养工作集体经济组织计划生育工作社会主义法定义务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国务院未成年人

摘要: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农村中的五保供养对象,(指无法定义务扶养入、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入、残疾人和未成年入),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贯彻好这一政策,对于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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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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