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大鹤老年人权益保障白条立法啃老独立生活能力人大常委会吉林省经济资助
摘要:日前,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11月25日《新文化报》)就老年人权益保障而言,吉林省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初衷和目的自然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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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CN:11-114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老年》是以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关注老龄问题,增进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办刊宗旨,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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