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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禁“啃老”行不通

作者:小河啃老老年人权益保障独立生活能力修订草案立法保护成年子女征求意见稿经济资助

摘要:近日公布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备受关注,其中拟立法保护老年人不被“啃老”更是引发热议。该草案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恕我愚钝,面对竞争压力,有些人年纪轻轻就放弃了建功立业的人生目标,在精神气息、人格胸怀、个性意志上,呈现一种未老先衰的气象,成为“啃老”者,的确是不值得称道的。究其根源,主要是工资待遇差,工作压力过大,眼界高、虚荣心强,放不下身价,孩子与父母达成一种契合,双方愿打愿挨造成的。也就是说,是家庭与社会共同作用下的结果。然而,通过立法的方式禁止“啃老”,则是件很荒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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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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