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保险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居民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因病致贫经济困境
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截至2011年底,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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