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聪市民药品零售企业国家药监局外在形象药店不景气业主
摘要:国家药监局2004年《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保证24小时供应,随后,“24小时药店”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街头。时隔8年后的今天,一些市民反映夜间买药越来越难。据了解,没能实行24小时营业主要是人手有限,而且夜间生意不景气。药店值班人一般只负责夜间巡防,并不懂医药知识,一些药店挂24小时售药招牌,不过是为了提升药店的外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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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CN:11-114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老年》是以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关注老龄问题,增进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办刊宗旨,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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