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生活费授予对象军队标准解答政策军功
摘要:问: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标准有何规定?答:财政部、中组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94]财社字第19号)规定:1993年10月1日以后批准退休的干部,退休费,职务工资和军衔(级别)工资,军龄20年(含)以下的,按85%计发,军龄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每增加1年增发1%,最高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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