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冬燕还款老人转账凭证不当得利不当利益利益返还损失
摘要: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您可以证明该银行转账凭证即是当时还款时所产生的还款凭证,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您和您的老伴儿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30万元,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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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CN:11-114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老年》是以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关注老龄问题,增进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办刊宗旨,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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