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标准包装印刷行业vocs石油化工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厅环境质量
摘要:为了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指出,确定该省现阶段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元,征收范围为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氯碱》(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主管,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主办,CN刊号为:12-1221/TQ,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氯碱》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有关管理单位、氯碱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也可供与氯碱行业有关的机械制造、原辅材料供应厂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业人员参考。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033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271 评论 48
人气 288221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308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