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国家税务总局优惠政策充填开采衰竭期涉税事项剩余可采储量大幕行为税建筑废料
摘要: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公告,对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置换煤炭相关涉税事项进行明确,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1日起,中国煤炭资源税改革大幕开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要求,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减征30%资源税,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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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氯碱》(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主管,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主办,CN刊号为:12-1221/TQ,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氯碱》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有关管理单位、氯碱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也可供与氯碱行业有关的机械制造、原辅材料供应厂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业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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